- 新北防災自治條例配套上路 簡單上手
防災自治條例主要目的在於限期消除潛在危險建築物,提供重建及整建維護2種協助方式,都市更新處張溫德處長表示,為降低民眾辦理建物結構加強的財務負擔,只要在2020年3月22日前申請整建維護,比起一般案件,工程費用補助額度自1,000萬元提高到1,200萬元;至於重建部分,在2020年3月22日前拆除危險建物領到拆除完成證明,即有50%容積獎勵一次到位以及一年內一戶每月最高4,500元租金補助和地價稅及房屋稅補貼。
張溫德處長進一步指出,在重建流程方面,為使申請程序簡便及縮短整體時程,在建築執照申請上讓民眾可依需求選擇先進行拆除再辦理新建程序,或者拆除及新建程序同時申辦。希望能以簡單程序、明確的獎勵使住戶快速凝聚共識,儘快跨出重建安全家園及提升建築結構耐震能力的第一步。
更新事業科徐子宏科長補充,目前已完成申請防災自治條例相關申請資料範本格式,幫助市民準備申請書件簡單上手,相關條文及範本現已公告在都更處首頁「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」專區(http://www.uro.ntpc.gov.tw/)下載。